1、简述“八议”制度。 “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 (1)“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 (2)这八种人是: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指为国勤勉且功劳重大的人;议宾,指前朝皇室贵族及其后代。 (3)八议制度在魏明帝时期正式载入法典之中并延续到明清,是传统中国法典中的重要制度之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其内容包括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领导人人选等。 (2)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的形式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是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国际交流活动,对具有突出影响的重要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评议,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