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法的历史沿革
(1) 古代民法是指简单商品生产者即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法。古代社会民法的典型代表为罗马法。 (2) 近代民法是指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反映自由基本主义社会生活条件的民法。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3) 现代民法是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以来的民法。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可以说是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55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就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4)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