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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14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硕士学位申请的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硕士学位申请的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2527(星期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30分至5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在我校进行所申请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已在我校进行申请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

 3.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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