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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2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1号、学位中心[2012]14号及《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2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申请我校非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应试语种一般应为英语。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申请我校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种相同。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的硕士申请人,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012527(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三、考试地点
报考者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可申请在广州市或深圳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的,须于网上报名前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并取得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四、报考条件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获学士学位时间在20093月底之前;
2.资格认定时间在20065月以后;
3.已完成我校组织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现场确认。
五、报名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凡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符合报名条件者,必须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按规定程序流程完成各项报名手续。
(一)   考生网上报名
时间:2012220320
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请考生务必认真填报、核对考试科目及地点。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二)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2012326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全部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32744,缴费金额为每位考生每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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