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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美术学专业)

2017年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美术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报名提交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二、学习要求及形式


  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采用业余集中学习形式,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1.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1)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的考试应在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2)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水平考试(共计四门)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并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参加答辩。


 四、收费标准


  理论课学习阶段:24000元/生,论文指导撰写阶段10000元总计34000元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20日,填写表格后(附件所示报名表),发至邮箱 lizh@yzu.edu.cn


  联系方式: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 0514-87972018 / 13952562781  谢兴兵 13905275963

2017扬州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美术学)

 附件:

  2017年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美术学专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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