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见附表)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所在单位予以推荐,无诚信不良记录;
2.获学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工作三年及以上;
3.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附属医院)在职职工;
4.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5.各专业招生条件
(1)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2)口腔医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3)其他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正式入学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5月27日至6月4日开放,网上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开放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通知将于5月27日在本网站公布)。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交报考导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盖章。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6月6日至6月8日工作时间到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5540。
六、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填写完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鲜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缴费发票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3的原件和材料4、5、6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工作人员存档。
七、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13000元/人/年。
报名者在现场报名时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资格,然后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学号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年学费(可持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直接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
八、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修订版)》。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九、其他
招生导师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留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考生须服从调配。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情况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附表:(招生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