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权: 是指主体对确定物的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是同一物上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
是指行为人对财产直接加以控制的可能性,是所有者与他人之间因对财产进行实际控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指不改变财产的所有和占有性质,依其用途而加以利用的可能性,是人与人之间因利用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用权是直接于所有物之上行使的权利,因而使用权的存在首先以占有物为前提。
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指法人对企业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支配、处分和收益权。
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