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包括( )。 A.主体最大限度的、广泛的、彼此相容的平等自由原则 B.一般不干预原则 C.有限的积极干预原则 D.公共利益干预原则
A.人权的普遍性 B.人权的逻辑性 C.人权的基础性 D.人权的综合性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习惯
A.实体法和程序法 B.成文法和习惯法 C.国际法和国内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结合主义
解析: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第一,主体最大限度的、广泛的、彼此相容的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一般不干预原则;第三,有限的积极干预原则;第四,公共利益干预原则。
解析:在现代社会权利体系中,人权具有非常特别的地位,也具有与其他权利相比非同寻常的特点,具体体现为:人权的普遍性、人权的基础性、人权的综合性。
解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干,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军事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与协定。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其他渊源:习惯、政策、司法解释。
解析: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可将法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按照创制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解析:法的对人效力,亦称法的对象效力,意指法适用于哪些人或法适用主体的范围。 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原则,又称结合主义原则。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这个原则,它既维护了本国主权,也维护了他国行使主权,对国际交往有利。我国也是采用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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