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罪状?罪状与罪名是什么关系?
罪名与罪状是密不可分的,罪名包含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之中,是对某种犯罪的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要求:第一,法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成立。例如,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依法核准登记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第二,法人的目的和宗旨必须合法,其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也须符合法律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要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因此必须具备必要的物质基础,这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因此法律规定,法人必须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必须是由法人享有的,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的创立人以及法人成员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要成为特定化的组织,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法人要分工处理法人内部及对外事务,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必须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而且法人的组织机构因其性质、任务及业务范围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此外,法人还需有从事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的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以其自身意志从事民事活动,并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其对外的债务和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的实质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