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接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章程
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省部共建,交通特色与优势明显。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教学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强,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50人,硕士生导师6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部级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7个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省部级教学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专业
1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见表1)可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如跨学科申请,请参照专业目录,或咨询所报学院。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学位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照片不合格可能被退回申请)。
网报时间:2017年5月22日~6月30日。
(二)现场确认
学院初审:完成网上报名之后,按规定时间到重庆交通大学所报学院现场初审,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鉴定的《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
3.学士学位证书;
4.最后学历证明;
5.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复审:完成初审后,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及资格审查表,至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将在9月份前收到培养学院的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入学、缴纳学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5日9:00-11:30/14:00~17:00。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重庆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表1、招生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见表2,具体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表2、重庆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收费标准
备注:学费分2次收取,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阶段学费。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书面材料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联系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重庆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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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89046
培养单位:各招生学院,具体联系方式见表1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