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阳光教育 考试动态 职考新闻 浏览文章 详情

教育部回应研究生收费:所获资助将超学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昨天教育部表示,学生获得资助的总量将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不会因“缺钱”造成入学难。
 
  根据《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对于社会上“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的担心,昨天教育部称政策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从制度设计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记者郭莹)
Copyright © 2011-2012 Powered by TDXL.CN 深圳市新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14楼 电话:0755-83234965
粤ICP备081193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127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