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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成绩复核须知

考生如果对自己201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9月20日前通过短信方式申请成绩复核。9月20日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学位中心将统一组织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在2013年年底前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复核后成绩确有变化的,将以文件方式重新下达考试成绩到学位授予单位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成绩不变的,不再重复下达。

  申请方式:

  全国移动、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发送“AFH”到1066335577;

  特别注意:河北地区的移动手机用户发送“822FH”到10661660。

  收费标准:每条短信1元(不含通信费)(共需6步,全部完成才算申请成功)。

  客服电话:010-68083018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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