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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同等学力报名通知[2008]2号

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位中心[200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承担组织实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525(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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