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1号)精神,和四川省川学位办[2012]4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 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
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为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认定和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2、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且已经在学位申请单位完成指纹采集和图像采集。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1、 2012年3月1日至
2、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及支付流程:
1、报名费用为每科目100元。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报名费用支付流程: (1)凡在四川省参考的我校考生缴费区间为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