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6年7月12日(周二),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00,由本人到我校研究生处(尚大楼1604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
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等。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申请无效。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表格由本人到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后由系统导出)。
2、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签名确认“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时上传至系统的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5、学员缴费后提供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后返还本人。学员持银联卡到财务处刷卡缴费。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末进行,3月份由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具体时间、考试大纲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为准。
三、其他
由于在职学习的特殊性,学校不统一解决在职人员的住宿问题,需要住宿的学员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