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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中心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事宜:

 

  1.人员范围:已按要求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上填报个人信息的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我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入学时间在2011年6月以后,尚未全部通过全国统考、仍需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我校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员;

 

  ②申请人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未获得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符合国家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条件。

 

  已在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结业且通过了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在2016年5月或11月申请学位的人员务必在3月10日之前在网上注册(网址同上),并在3月10-12日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无法申请学位。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8-10日(周二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五层(518室)。联系电话:029—85310354。

 

  4.现场确认流程:

 

  ① 查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另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在读学员需出具所在学院在读证明;

 

  ② 照片采集;

 

  ③ 指纹采集;

 

  ④ 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签字。

 

  5.注意事项:申请人到现场进行确认前,务必认真检查在“信息平台”已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信息不正确或未提交者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先取消学位申请,修改完成后请务必再次提交学位申请。

 

  二、报名及考试事宜

 

  1.提交报名申请:完成现场确认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学员,于3月31日前(3月31日是网上报名考试的最后期限)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2.网上缴纳报名费:我校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于3月31日——4月8日登录“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费(每科目缴纳100元),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3日——5月29日登录“信息平台”打印/下载准考证。

 

  4.考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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