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附件一)精神,今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按照提出学位申请、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课程考试与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的程序进行。学位申硕人员、学位授予单位、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工作也通过此信息平台进行。根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院系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启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的平稳转变,按照研究生院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信息平台启动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各有关院系要认真做好目前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申硕人员员(以下简称申硕人员)的摸查工作,特别是异地申硕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申硕人员名单和所在省市,做到不遗漏不虚报。各院系务必在12月23日前,将准确的申硕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不在名单之内的人员,不能进入信息平台。 申硕人员的具体条件:
1、2009年3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3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申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