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深圳举办金融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学前沿理论、熟悉金融/保险/投资实务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在金融学理论方面建立深厚功底,特别强调在银行与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admission.pku.edu.cn/waiwang/index/bmxxlb.jsp。
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9月22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H栋104B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申报者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筛选。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必修课(12门,共36学分):
(1)微观经济学 (7)投资银行学
(2)宏观经济学 (8)国际金融
(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9)公司金融
(4)财政学 (10)证券市场
(5)货币银行学 (11)保险学
(6)国际经济学 (12)金融创新专题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
2、学费为68000元,一次或分两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电话010-62757178,地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117室,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电话0755-88866695,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H栋104B,邮编:518055。
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05月22日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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