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7年戏剧与影视学专业(音乐剧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为音乐剧创作与表演领域培养系统掌握音乐剧的表演、理论、创作的前沿知识,具有较好综合素质,较强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实战能力的研究型、应用型音乐剧人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admission.pku.edu.cn/waiwang/index/bmxxlb.jsp。 2、报名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9月22日。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单位人事部门在职证明;⑤自我书面陈述及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科目为艺术素养与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音乐剧概论 (2)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3)音乐剧演唱 (4)中国音乐史 (5)舞蹈学专题 (6)音乐剧剧目排演 (7)经典剧目排演与演出 (8)艺术学专题 (9)西方音乐史 (10)世界音乐专题研究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58000元,一次或分两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62757289、62757501,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3室,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2017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