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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2017戏剧与影视学(音乐剧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7年戏剧与影视学专业(音乐剧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北京举办戏剧与影视学专业(音乐剧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为音乐剧创作与表演领域培养系统掌握音乐剧的表演、理论、创作的前沿知识,具有较好综合素质,较强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实战能力的研究型、应用型音乐剧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admission.pku.edu.cn/waiwang/index/bmxxlb.jsp。

  2、报名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9月22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单位人事部门在职证明;⑤自我书面陈述及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科目为艺术素养与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音乐剧概论  (2)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3)音乐剧演唱  (4)中国音乐史

    (5)舞蹈学专题  (6)音乐剧剧目排演

    (7)经典剧目排演与演出  (8)艺术学专题

    (9)西方音乐史  (10)世界音乐专题研究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58000元,一次或分两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62757289、62757501,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3室,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05月24日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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