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约》中规定的趋同原则的主要内容?
《马约》规定,只有在1999年1月1日达到以下4个趋同标准的国家,才能被认为具备了参加EMU的资格条件:
(l)通货膨胀率不得超过3个成绩最好的国家平均水平的1.5个百分点;
(2)当年财政赤字不得超过GDP的3%,累积公债不得超过GDP的60%;
(3)政府长期债券利率不得超过3个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2个百分点;
(4)加入欧洲经济货币同盟前两年汇率一直在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规定幅度(±l5%)内波动,中心汇率没有重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