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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力工商---论事业部制组织形式的适用条件

  事业部制也称分权制结构,是一种在直线职能基础上演变而成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事业部制结构遵循“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的总原则,实行集中决策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按产品、地区和顾客等标志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分别组成事业部。各事业部在经营管理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可根据经营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总公司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掌握投资、重要人员任免、价格幅度和经营监督等方面的大权,并通过利润指标对事业部实施控制。


  事业部制结构的优点是:


  (1) 权力下放,有利于最高管理层摆脱日常行政事务,集中精力于外部环境的研究,制定长远的全局性的发展战略规划,使其成为强有力的决策中心;


  (2) 各事业部主管摆脱了事事请示汇报的规定,能自主处理各种日常工作,有助于加强事业部管理者的责任感,发挥他们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适应能力;


  (3) 各事业部可集中力量从事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实现高度专业化,整个企业可以容纳若干经营特点有很大差别的事业部,形成大型联合企业;


  (4) 各事业部经营责任和权限明确,物质利益与经营状况紧密挂钩。


  事业部制结构的主要缺点是:


  (1) 容易造成组织机构重叠,管理人员膨胀现象;


  (2) 各事业部独立性强,考虑问题时容易忽视企业整体利益。


  因此,事业部制结构适合那些经营规模大、生产经营业务多样化、市场环境差异大、要求较强适应性的企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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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力工商---事业部制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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