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阳光教育 法学综合 学习资料 浏览文章 详情

同等学力中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1941年1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阐述制定施政纲领的依据以及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制定该纲领既要以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为依据,又要遵从国民政府的民主纲领。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抗日”、“团结”、“民主”三大任务的法律化,即:发扬民主,团结边区内各阶级、党派,发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为保卫边区、保卫中国、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战。


  2、加强政权民主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规定边区实行“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其他人权、财权及各项自由。


  3、改进司法制度,厉行廉洁政治。如坚决废除肉刑,重证据不重口供;明确公务人员是人民公仆,严惩贪污和假公济私行为,实行以俸养廉等。


  4、规定边区的基本文化经济政策。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出发,发展农、林、牧业、手工业和工业,奖励扶助私人企业,保障经营自由。贯彻统筹统支的财政制度,征收统一累进税,维护法币,巩固边币。举办各类学校,普及免费义务教育。尊重知识分子,提高边区人民政治文化水平。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级利益,改善工农生活,镇压汉奸反动派为基本出发点,全面系统反映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和抗战时期的宪政主张,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

Copyright © 2011-2012 Powered by TDXL.CN 深圳市新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14楼 电话:0755-83234965
粤ICP备081193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127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