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做完以上题目对自己是否有信心呢?下面和新阳光教育网一起去对对答案吧。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 2AD 3BC 4ABC 5D 6ABD 7AD 8ACD 9BC 10B 11BCD 12B 13D 14ACD 15BD 16BCD 17ABCD 18ABC 19A 20BC 21C 22BCD 23C 24BD 25B 二、名词解释 1.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2.春秋决狱,是指汉朝时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后,不仅依汉律审案,也依儒家经典《春秋》等经典著作中提介的精神、原则审理案件的司法制度。 3.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4.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5.博拉例外原则,是指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或者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不视为专利侵权的合理使用原则。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法律执行的概念和特点:广义的法律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律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履行职责,执行法律的活动。其特点有:(1)主体的有限性,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2)主动性,即执法主体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3)内容的广泛性,即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生活的方方面面;(4)单方意志性,即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不必与相对人协商和经其同意;(5)程序的效率性,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发扬民主。 2.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的秦国,在法家商鞅的主持下把法律法令作为基本手段的变法运动。其主要内容有: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运用法律手法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以法律手法剥夺旧贵族的特权;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鼓励告奸,实行连坐。 3.简述各级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人身特别保护、言论免责保障、物质经济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所谓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的制度。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有:前罪和后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前罪与后罪所判刑罚的种类和轻重不受限制;犯特定三类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任何时候犯该三类罪中任何一罪,都构成累犯。 2.试论述诉讼时效的效力包括哪些方面: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采取了抗辩权发生说。具体包括这样几方面内容:(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2)在债务人方面,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获得一项抗辩权,即可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债务履行;(3)因诉讼时效产生的抗辩权,必须债务人来主张,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4)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一般应在一审期间提出,二审中基于新证据提出的除外;(5)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的,不得主张不当利利返还;(5)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保证人享有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若未主张该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除外。 距离同等学力考试仅剩一个月的时间,在接下来的日子新阳光教育网提示各位考生加紧复习,把握好时间。如对上面模拟真题答案有异议,欢迎在线咨询老师帮你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