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包括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权利主要有:(1)土地的使用收益权。(2)投资补偿权。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后,承包人对于土地的投资尚未收回的,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 其义务主要有:(1)支付承包费。(2)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目的及方法合理使用土地。(3)在农地承包权消灭时,应将土地返还给发包人。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权利,而身份权中包含义务成分。人格权纯为支配权,而身份权包含支配权、请求权等成分。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无期限,而身份权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存续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