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2018年我校将继续开展该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 2.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虽无相关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申请学术型学位:申请人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即2015年7月前已获学士学位)。 4.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①我校直属附属医院临床一线正式在编职工,且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②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或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已完成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③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不受获学士学位满3年的条件限制。 5. 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根据指导教师拟招专业确定。请参考《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学位一览表》
1.申请人须在注册之日起,最长6年内通过所申请专业要求的课程学习,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课程学习: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课,并填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表》(可在网上下载)。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应在“课程更改记录”栏注明,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1)部分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利用非工作日时间统一安排授课。 (2)其它课程须随在校硕士研究生同堂学习、考试,水平与硕士研究生相当。 (3)课程学习考试不及格可免费申请补考一次,如第二次仍不及格须缴纳重考费用。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并在所有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答辩并获得学位(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3年,不长于6年)。论文作者应对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掌握专门技术的能力。
申请人达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必备条件后,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答辩,达到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相关条件,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课程学习费共计2万元,在注册后分两年缴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费1万元,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缴纳。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者,参加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需缴费1600元。 课程学习重考费标准400元/学分。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06月01日至06月30日之间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 http://202.204.35.224/Open/RecruitTdxlSs/signin.aspx 操作说明: 1.首次登陆时,按页面说明先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新页面简单完善信息后再点击“报名”按钮,继续完善报名信息(注意页面提示的保存),各页面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2.第二次登录时,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可自行修改密码。 3.需在网上提交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确认表》(研究生院审批一栏可以是空白,其它项目按要求完成);申请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人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已完成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证明。 上述内容的扫描件均需pdf格式。扫描件上传后,请务必自行检查,页面不全、倒置、模糊不清者,均不能通过审核。
1.时间:2018年7月10日,8:30-11:30,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3. 申请人2018年7月4日以后,在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网上未通过审核者现场不予审核。 4.审核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北京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1); ③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交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出具的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④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确认表》(附件3),选择的导师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请参考 “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学位一览表”,也可向各二级学院电话咨询,选择导师。
1.我校拟9月初开学,届时请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同等学力管理”板块,学习前的相关要求会及时通过该网站告知大家。网址:<http://www.bucm.edu.cn/> 2. 学习费用缴纳时间:每年9月份。 3. 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简章内容,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完成报名工作。
2018年05月28日
基础医学院:张老师 010-64286195 中药学院:李老师13810103628 针灸推拿学院:王老师 010-64286718 管理学院:王老师 010-64286345 护理学院:晏老师 010-84738316 生命科学院:钟老师 13311085396 第一临床医学院:陈老师 010-84013116 第二临床医学院:王老师 010-67687311 第三临床医学院:马老师 010-52075251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李老师 010-64287669
|